『股权100问』关于代持股权的风险防范如何有效预防?
浏览次数:1155次 更新时间:2018-05-15
13. 关于董事解释权
Q:听说董事在任职期间内,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。若真是这样,我们对于不称职的董事有什么办法?
A:类似规定是原来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现在已经没有啦。为了安全起见,应在章程中规定股东会有权在董事任职期内撤换董事及其撤换情形。
14.关于监事职权的落实
Q:监事似乎是个闲职,怎么发挥他的作用?
A:为了防止董事们不尽心尽职工作,股东会可以授权监事决定审计事项和聘请审计机构;这样,监事就能对董事不当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所制衡了。但关键还是要通过章程固定相应的授权才行。
15.关于代持股权的风险防范
Q:代持股权时,如何通过章程有效防范风险?
A:除了双方约定代持股权的归属外,应在章程中规定代持股东转让股权时应通知董事的义务,并让真实股东实际担任董事以掌控公司的实际运作。